根据校教务处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要求,学院拟定工作方案如下:
1.选题(2019年12月30日前)
根据本院学科专业特点确定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动员及布置、指导教师遴选、课题征集、选题、任务书下达及“管理系统”中相关信息录入等工作。
2.开题(2020年3月15日前)
学生根据学院的具体安排,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,完成俄文翻译、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;学院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开题和前期检查工作。
3.中期检查(2020年4月17日前)
根据本学院的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,对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完成情况进行中期检查,督促学生在“管理系统”上填写“黑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总结”,对毕业论文(设计)进度较慢或问题较多的同学予以警示。
4.学术不端检测(2020年5月15日前)
严格按照校学术不端检测标准,按照“学生自检、教师复检、学院核检、学校抽检、报告存档”的流程开展工作。
5.结题(2020年5月15日前)
学生在确认毕业论文(设计)已经完成,经指导教师同意,并经过学术不端自检合格后,按要求在“管理系统”上提交论文(设计)终稿。
6.答辩(2020年6月1日前)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的通知》(下学期检测前发布)要求,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学术不端检测工作方案,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学术不端检测工作,并组织毕业答辩、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工作。
7.评优(2020年6月15日前)
按照学校《关于评选2020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的通知》(下学期评选前发布)要求,完成2020届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评审工作。
8.总结与归档(2020年6月30日前)
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总结,做好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学院将结合实际情况,根据学院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方案,推动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按时有序地进行。